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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的思考

   2016-06-30 中国食品网6000
核心提示:湖北省襄阳市供销社 王传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湖北省襄阳市供销社 王传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要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这些论述为我们深入推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指明了路径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坚定地推进依法信访,更好地发挥信访在联系服务群众、发现和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深刻认识推进依法信访的重大意义。所谓“依法信访”,就是通过对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的“双向规范”,使群众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理性逐级表达诉求,使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机关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信访”的对象既包括上访群众,也包括信访事项所涉及的单位、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机关。依法信访的目的是为了整治信访乱象,而不是惩治群众上访行为,其最终目标是为了让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依法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既不让那些进京非正常上访、采取极端行为上访、“无理取闹”“纠缠不休”的上访人得逞,也不让那些伤害群众利益的人得意;既不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推诿、扯皮受到践踏,又不让不作为、乱作为、从中搞小动作、违法操作的任意妄为。

  (一)依法信访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以发展社会主义法制作为强有力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访活动也应当是法制信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制来规范,同样,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访活动也是需要法制来规范。

  (二)依法信访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信访工作是现实社会问题的“睛雨表”,是调整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减压阀”,通过信访工作能够集中党委政府工作优势,化解社会矛盾,弥补社会管理缺失,因此,我国的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征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信访工作是社会现象的真实反映,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的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内部矛盾和意见建议的集中反映,同时也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许多好的建议,这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一种形式,也是对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完善。

  (三)依法信访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当前,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经济利益的调整,各类社会矛盾也将进一步增多,经济生活中各种问题引发人民内部矛盾也不断出现,若处理不当则影响社会稳定。稳定问题,是关系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是影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问题。现在,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有着更为紧迫的意义。要正确处理信访问题,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需要依法信访。

  (四)依法信访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信访工作法治化为群众表达诉求、解决诉求提供了方便可行的制度安排。从2005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到2013年以来中央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系列文件,以及国家信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制保障。依法信访,可以促进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积极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助力并帮助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依法信访是及时就地解决矛盾问题的需要。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对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进行了双向规范,明确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单位和信访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了当为与不当为、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有效推动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单位依法履职、解决问题,信访人依法反映诉求、尊重有关单位依法按政策作出的处理结论,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上行,降低群众信访成本,降低矛盾问题化解难度。

  (六)依法信访是规范信访秩序的需要。只有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坚持建立在法规制度基础上的理性边界,才能有效避免无序和混乱。《信访条例》等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衍生出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为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也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提供了法制保障,必须严格遵守,共同营造理性平和、客观公正的信访法治环境。

  二、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的对策。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始终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破解信访难题,持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一)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在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上下功夫,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真心实意带着责任和感情为信访群众解决问题,就没有化解不了的“心结”,没有破解不了的难题。

  一要有群众工作的态度。用心抓信访,用心排查、用心分析、用心防范,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用情抓信访,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本本子记录,一声走好相送;用力抓信访,对上访群众确实无钱吃饭、无钱乘车、无钱住宿的给予临时性救助。对于“三跨三分离”问题,由责任单位牵头,到事发地与有关单位面对面沟通,协调解决;对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在就业、社保、入学等方面予以救助,用情感化。

  二要有群众工作的方法。进一步宣传引导,宣讲涉农政策、法律法规、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在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调解说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民主公开,公开既是最好的防腐剂,又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表达权,该公开的必须公开。进一步借力群众,聘请一些德高望重的群众担任信息员和调解员,利用上访人的社会、亲戚关系,动员其亲属及朋友做工作,帮助化解信访案件。

  三要有群众工作的底气。群众利益大于天,对于群众正当诉求,要理直气壮维护正义,尽最大可能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要敢于定案、敢于翻案、敢于结案。

  (二)强化问题导向,推进责任落实。要让群众“叫好”,必须向问题“叫板”,强化问题导向,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真正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坚持源头防范。决策评估,落实“三不”: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解决不干。矛盾排查,心中有数:按照“处早、处小、处了”的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排查,建立台账,不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及时得以发现、掌握。法规教育,引向深入:将国家信访局新政策的宣传与《信访条例》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电视讲座、张贴标语、建立橱窗、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打防结合,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及时有效转化一批缠访、闹访者。完善网络,重心下移:健全群众信访工作网络,有机构、有人员、能办事,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要坚持“事要解决”。初信初访一次办结。初信初访不是“小事”,小事易拖大、大事易拖炸。遵照“处早、处小、处了”原则,跟踪限时督办,切实做到现场办结一批,限期办结一批。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对积案不能以拖的办法,再加把劲、再努把力,交办案件急办即果。对网上信访,要快转、快办,加快办理速度,缩短办理周期,规范办理和回复程序,宜公开回复条件的尽可能网上公开回复,不宜网上公开回复的,应与留言网民取得联系,告之办理情况,做好政策解释。要高度重视领导交办案件的办理,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按政策、法律准确结案,限期办结回复。

  三要坚持重点突破。针对信访问题多、“三访”现象突出的住房建设、土地征用、教育、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信访工作大解剖,要实现吹糠见米的目标。落实专人,制订方案,统筹协调,指导解剖,加强督查,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对症下药,自觉解剖,既要一案一策抓化解,又要针对带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建章立制源头防范。

  四要坚持秩序规范。坚持一手抓信访渠道畅通,一手抓信访秩序维护。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信访部门信息,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信访法律法规等;建立信访信息系统;建立接待日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一律坚持信访值班,并进行公示,做到谁分案、谁交办、谁督办,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交,有交必办,有办必督,有督必果。强化复查复核:复查办收到申请后,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深化法律援助:探索建立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人民调解“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引导依法维权,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严厉处置:对缠访闹访的牵头者、组织者进行快速出警取证,依法择时打击,重点治理阻扰交通、医患闹尸和冲击、滞留机
关的违法信访行为。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规则。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负重爬坡、攻坚克难的艰巨任务,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用“一岗双责”深化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履责之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辖区负责—履责之基。坚持辖区负责制,坚决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按月考核,量化计分。包案负责—履责之要。落实领导包案“五个一”制度,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包抓部门、一套解决方案、一抓到底。联系负责—履责之道。联系的领导原则上要负责对所联系信访案件的协调、督办、化解。

  二是用法治思维规范信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群众信访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对涉法涉诉信访,要纳入法制轨道解决,让当事人切实感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属于诉讼问题的,坚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属于行政复议、仲裁等领域的问题,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照法定程序到有关机关提出;属于法规政策不落实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属于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旗帜鲜明地亮明态度,坚决守住法律政策底线。对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又不听劝导的上访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少数违反法律法规,借上访之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对涉法人员进行谈话、训诫,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取证,依法处置。

  三是用机制创新推进信访工作。一要创新接访机制:抓“模式”借鉴,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全面开通一条畅通民意的“高速路”和解决群众问题的“绿色通道”;谁接访、谁分案、谁督办;及时沟通与定期汇报相结合,对上汇报与对下督办相结合。二要创新督办机制:始终坚持分线督办、分管督办、包案督办、日常督办与接访督办相结合,定期交账,信访工作督查组每季度深入基层全面督查一次,并如实通报,并将信访督办通报纳入年终考核。三要创新复查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凡进入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一律纳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各级信访部门按照“三不”原则,不受理、不交办、不通报。四要创新包案机制:新发生信访案件原则上按“一岗双责”落实包案;历史积案,由统筹包案。五要创新联动机制:建立并推行五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群工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立体化群众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综治等“五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相互联动、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总之, 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应当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从程序、内容和秩序上进行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信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进行规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信访部门及时对涉法涉诉信访的群众进行疏导解释,引导他们到政法机关去按程序反映问题,维护司法权威,还要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分析,负责任地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问题,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不够所产生的,所以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是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地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分析评估各地维护群众权益的实际成效,推动责任落实,促进问题解决。

  王传雄 男 大学文化 现任湖北省襄阳市供销社科长、直属机关纪委委员,高级经济师,兼任市纪委特约研究员、市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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