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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药监管部门已将“小餐饮店备案管理”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2016-06-03 解放日报5970
核心提示:访谈嘉宾 阎祖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本报记者 陈玺撼无证照餐饮和流动食品摊贩一直是上海食品安全监管的短板。上海
    访谈嘉宾 阎祖强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本报记者 陈玺撼
 
    无证照餐饮和流动食品摊贩一直是上海食品安全监管的“短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阎祖强昨天做客本报和上海新闻广播、新华社上海分社新闻信息中心、东方网联合主办的“2016上海民生访谈”时透露,上海正试点探索“小餐饮店备案管理”模式。

    小餐饮备案监管更严格
 
    “有一些无证照餐饮,经过现场核查,食品安全管理做得不错,周边居民的确有需求,从业者本身也有正规化的意愿。”阎祖强表示,对于这类餐饮单位,监管部门一直在考虑,能否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开个口子。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试点“小餐饮店备案管理”?据阎祖强介绍,条件至少有三项:环评要通过,不能产生油烟扰民,安全问题要确保。具体要求包括: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经营蒸煮类、奶茶类等不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态; 取得周边邻居和物业公司等相关利益户的签字同意。符合上述要求的餐饮单位,食药监管部门将对其发放备案公示卡,以备案方式予以监管。
 
    不过,既然是备案而非持证照经营的正规餐饮店,那么其经营活动就要受到更严格的监管。阎祖强表示,纳入备案的小餐饮店,要建立起可追溯的台账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从业人员也必须具备健康证。一旦在有效备案期内,发现其违背了当初的承诺或规定,实际经营业态超出了承诺的范围,就必须立即停止经营,取消备案,有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接受处罚。
 
    阎祖强透露,上海食药监管部门已经将“小餐饮店备案管理”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该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作为《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重点内容之一,“备案管理只是阶段性举措,通过严管的‘堵’和备案管理的‘疏’相结合,根本目的是引导餐饮单位合法合规地经营。”
 
    共享信息监管网络订餐
 
    如何根治网络订餐平台的乱象?阎祖强表示,目前,上海监管部门主动跨前一步,出台《关于鼓励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采集和应用政府食品安全数据的指导意见》,从采集和应用政府许可和监管数据、向政府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得的入网单位违法线索、公示入网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等方面,鼓励平台开展与政府监管信息的对接共享,提高其对入网单位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目前,饿了么、大众点评、外卖超人、到家美食会、百度外卖等5家平台已实现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对接,1.7万余户次餐饮单位的监督公示“脸谱”信息已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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