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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

   2016-04-14 中国食品网9980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强化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近日,禹州市在辖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

  “扫雷”行动以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农村机关厂矿食堂、农村敬老养老机构食堂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一要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辖区薯制品生产经营秩序,以薯制品生产集中的朱阁、古城、郭连、范坡、花石等乡镇为重点区域,针对区域内的所有薯制品生产企业、薯制品小作坊,重点查看有关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是否符合薯制品标准要求,产品标示是否规范;原料储存间、生产加工间、成品间及厂区环境卫生状况是否符合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规范。薯制品经营企业重点查看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再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大以农产品主产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餐饮加工操作人员的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和健康管理、严格食品原料来源以及卫生环境管理,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要强化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农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深入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置,主动回应农民食品安全方面的诉求和关切。(供稿:郝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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