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以严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级责任为抓手,全面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自查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教体局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各学校建立食堂月度自查制度,明确自查重点,开展月度自查工作,及时公示自查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实施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构和监管人员,对学校食堂每季度检查一次,监督学校食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饮用水安全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公示季度检查情况。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一季度学校食堂安全检查。
三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飞行检查。县局及时汇总季度检查的学校食堂名单及存在的问题,近期将采取“双随机”检查机制和“三不一直”检查方式,对学校自查情况、各监管所季度检查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并公示飞行检查结果。
四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督导检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督导情况分别在两局的门户网站或当地媒体进行公布。(丰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