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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男子买进成套假酒包装材料灌装散酒后出售 获刑一年

   2016-03-07 潍坊新闻网3660
核心提示:潍坊新闻网3月7日讯 家住青州市东夏镇的殷某从废品收购站购进空酒瓶,再买来成套的商标、酒盒、酒箱、瓶盖等假酒包装材料,然后
    潍坊新闻网3月7日讯 家住青州市东夏镇的殷某从废品收购站购进空酒瓶,再买来成套的商标、酒盒、酒箱、瓶盖等假酒包装材料,然后把3元一斤的散装酒注入酒瓶,封盖装箱就成“正品”云门春酒。在三年时间,殷某多次生产销售假酒,涉案价值达60000余元。
 
    买进成套假酒包装材料,灌装散酒后出售
 
    殷某曾从事砂石运输,因一次车祸造成伤残。为了获利,他动起了歪脑筋——制售假酒。他选择当地的名酒云门春作为仿冒对象,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创业”。
 
    殷某将自己家作为加工窝点,从废品收购站以每个4角钱的价格购进空酒瓶,以每套60元的价格购进成套的商标、酒盒、酒箱、瓶盖等假酒包装材料,以每斤3元的价格购进桶装的低度散酒,往散酒桶里插入一根约1厘米粗的塑料软管,用嘴一吸,散酒便从软管流进空酒瓶里。灌完酒后再封口装箱,贴上生产日期,用胶带封好,一箱“名牌”白酒便大功告成了。殷某生产的假酒主要有“云门春”活力素和“云门春”王酒,售价分别为每箱110元和80元。仅半年时间,殷某便售出“云门春”王酒70箱,收入5600元。
 
    2013年年底,殷某接到一宗紧急“大单”,城区一个经营门市的“老主顾”商铺向他订购235箱假冒的“云门春”王酒,而殷某自己每天只能生产十几箱。于是他便联系到外地一家小型酿酒厂,带着假酒包装材料和伪造的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代加工委托书到了该厂,被酒厂经理段某一眼识破,但段某还是接下了这笔订单。原来这家酒厂多年来一直把生产假酒作为副业,仅一天时间便如数交货给殷某。
 
    当殷某雇车拉着假酒返回青州,行至弥河镇时被事先埋伏的民警抓获。原来,殷某制售假酒一事早就被云门酒业公司的打假人员和警方盯上了。另外,民警还在殷某家中搜出50套假冒“乾隆杯”白酒的包装材料。
 
    三年时间涉案价值达6万余元,获刑一年
 
    根据殷某的犯罪情节,警方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这没有阻拦殷某的发财梦,年底正是酒水销售的旺季,殷某又重操旧业,没想到很快就被警方察觉,他只好溜之大吉。民警在殷某家中共查获35箱假冒的升级版“云门春”王酒和9箱“乾隆杯”三星酒,价值7000余元。
 
    2014年8月,临近中秋节,又是酒水销售的旺季,殷某决定冒险开张。当月月底,殷某联系了经营粮油门市的个体户徐某,两人商定以每箱110元的价格交易50箱假冒的“云门春”活力素。2014年8月28日晚,殷某拉着50箱假酒与徐某进行交易时被民警抓获。次日,殷某被刑事拘留。
 
    经查,自2011年至2014年8月期间,殷某多次生产销售假冒的“云门春”王酒、“云门春”活力素等假酒,涉案价值达60000余元。
 
    3月6日,记者从青州市人民法院获悉,殷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即白酒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殷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记者 陈怀禹 通讯员 安兆宝 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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