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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野地消协会挽农户经济损失12.3万元

   2016-02-26 中国食品网2980
核心提示: 通讯员:陈奕桔 张志强报道 近日,下野地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000元,双方为此握手言
    通讯员:陈奕桔 张志强报道 近日,下野地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000元,双方为此握手言和。
 
  据悉,2015年4月,石河子市下野地片区的薛某从石河子市康田植物保护有限公司购买了滴灌金属水管,用于自己种植的408亩小麦。使用过程中金属水管出现爆管和漏水,导致麦田灌溉系统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小麦产量。薛某多次找农资店协商解决,但双方意见达不成一致。薛某于2016月2月22日投诉至下野地消协会,请求消协调解维权。石河子市康田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接到投诉后,下野地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销售商销售的金属水管包安装服务,在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要求,造成局部水压过大,多处接头爆裂。影响整个灌溉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在小麦收获时委托奎屯农科所农产品种植鉴定中心对受损小麦进行亩产鉴定,销售商愿意赔偿消费者损失,但是在赔偿金的数量上有争议。根据新《消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之规定,通过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并参照受损小麦亩产鉴定报告和连队小麦平均亩产400公斤测算,给薛某按每亩200公斤小麦的金额进行补偿。最终薛某与经营者达成一致意见,获得12.3万元的补偿,一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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