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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市场监管局发布预防“假酒”“毒酒”消费警示

   2016-02-22 乌蒙新报3920
核心提示:为防止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假酒毒酒,发生误饮甲醇或使用原存放甲醇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白酒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近日,威宁自治
    为防止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假酒”“毒酒”,发生误饮甲醇或使用原存放甲醇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白酒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近日,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中水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饮用私自勾兑的“三无”白酒,以防甲醇中毒。
 
    据了解,甲醇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与白酒不易区分,但对人体有很强的伤害性,误饮4毫升以上就会出现中毒症状,超过10毫升即可破坏视神经而导致失明,30毫升能导致死亡。
 
    该局提醒,群众在购买散装白酒时,要认真查看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等,并索要销售发票;在饮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饮用,饮酒后感觉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就医,并向该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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