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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屯昌县食药监局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 责任“负”起来

   2015-12-29 南海网1870
核心提示: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县食药监局强化小作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明确主体责任,让小作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县食药监局强化小作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明确主体责任,让小作坊把责任先“负”起来。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底数,做到监管有的放矢。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小作坊共536家,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二是树立标杆,在全县范围内按行业、按品种、按规模,各选取2-3家在场地环境、过程管理、制度建设、产品质量等方面做得比较规范的小作坊作为示范点,规范引导、示范带头、促进提高。县食药监局统一制作《屯昌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栏》,公开栏内容包括: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生产操作规范清单、投诉电话、第一责任人姓名、监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示范点“标杆”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显着位置张贴,明确职责,共同监管。三是全面规范,分别组织召开各个行业培训学习会,并参观示范点“标杆”小作坊,逐步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体水平向上提升,以点带面,以达到全面规范。
 
    目前,县食药监局已经在压榨花生油、米粉、米酒等行业小作坊开展了示范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带动更多的小作坊“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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