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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两年制售百余只“罂粟老鹅” 摊主夫妇获缓刑共罚款三万元

   2015-12-17 扬州晚报2480
核心提示:两年制售百余只罂粟老鹅 摊主夫妇获缓刑 共罚款三万元法院同时禁止两人缓刑期制售肉类食品为了招揽顾客,广陵一老鹅摊主卢某夫妇
     两年制售百余只“罂粟老鹅” 摊主夫妇获缓刑 共罚款三万元
 
    法院同时禁止两人缓刑期制售肉类食品
 
    为了招揽顾客,广陵一老鹅摊主卢某夫妇竟在煮老鹅时,往里面添加了特殊“调料”——罂粟壳粉末,导致100多只“罂粟老鹅”流向百姓餐桌。对此,本报曾进行报道。
 
    近日,卢某夫妇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广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均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法院对两人下达“禁止令”,禁止两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肉类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生意不好
 
    老鹅摊主买下罂粟壳
 
    卢某今年54岁,卢某的妻子今年52岁,两人都是扬州人。1992年左右,卢妻开始在广陵区摆摊销售盐水鹅,后自己设立加工作坊,生产、销售盐水鹅。
 
    2008年,卢某开始和妻子一起生产、销售盐水鹅。平时,卢某负责买鹅、杀鹅,卢妻则负责加工制作盐水鹅,然后两人一起销售。
 
    起初,卢某夫妇的生意还算不错,但随着同行增多,他们的生意渐不如以往。他们知道,要吸引顾客,就得把老鹅做得好吃,可是,怎么才能把老鹅做得更好吃呢?2013年左右,卢某找到了“秘方”。
 
    当时,一个挑着扁担的小贩来到卢某夫妇的摊点前,推销一种特殊“调料”,这种特殊“调料”竟是罂粟壳。对此,那个小贩也不避讳,并“指导”他称,在制作老鹅过程中,添加些罂粟壳,可以让老鹅吃起来更香,并称有的火锅店就是从他手中购买这种“调料”才让生意变火的。卢某听罢,很是心动,购买了一两斤罂粟壳。
 
    同堂领刑
 
    给予两人缓刑考验期限
 
    此后,卢某把购得的罂粟壳磨成粉末,交给卢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每当生意不好或鹅太小时,卢妻就会在煮老鹅时,加入罂粟粉。今年8月22日,公安机关对卢某夫妇的盐水鹅摊点和加工作坊进行检查和搜查,现场扣押了盐水鹅卤汁和1袋可疑粉末。经鉴定,均检出罂粟碱、吗啡成分。经查,截至案发,卢某夫妇生产、销售添加罂粟粉的盐水鹅共计100多只。
 
    近日,卢某夫妇在广陵区法院同堂受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夫妇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考虑两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审前调查等情况,法院决定给予两人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广吴 冯杰 尹诉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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