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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 莫订无证食品食物最好两小时内送到

   2015-12-01 福州晚报3670
核心提示:昨日,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网络订餐前应查看网络供餐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昨日,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网络订餐前应查看网络供餐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应选择合法正规的供餐单位订餐,订餐前要认真查看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查看其证照的相关信息,如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及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等非法供餐者订餐。
 
    “消费者应选择食品加工完成后两小时安全时限内能够送达并食用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该负责人表示。
 
    消费者应避免选择冷菜、生食(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拌黄瓜等)、冷加工糕点(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预拌色拉、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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