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的通知,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开展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专项检查。
一是召集了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关于对31家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药品自查动员会议,通过动员会动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如有发现相关企业的银杏叶药品立即电话报告县食药监局,并将相关品种及时召回。
二是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吉木萨尔县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不得销售和使用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三是组织执法人员以城区及各乡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一是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二是查购进银杏叶制剂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三是逐柜台,逐品种进行全面检查;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26家。查处药品经营企业3家,查处销售涉事企业生产的银杏叶药品共2个品种(银杏叶片、银杏叶分散片),数量共计21盒。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相关单位对涉事药品立即下架,同时通知配送企业将相关品种及时召回。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开展,有效的保障了我县群众用药安全。目前,此项专项检查仍在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