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农委获悉,为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该省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要围绕市场准入要求,积极开展产地准出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安徽省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因地制宜地按照产品类别和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将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认证标志、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质量证明,以及生产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销售凭证等责任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
同时,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要积极开展产地准出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姜刚 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