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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业部取消检验残留 泰水果出口中国猛增

   2007-06-0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790


    据泰国商业部国际贸易谈判厅6月1日消息,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取消向中国出口水果检验残留,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泰北出口业猛增,泰南清莱商会主席称这是好事,估计今年出口中国龙眼达15亿铢(约合4411万美元)。
    
    清莱府外贸厅主任素察称,清莱府与缅甸、老挝以及中国的边境贸易中农产品交易的数量和金额较大,为了方便过境贸易,减轻企业的负担,外贸厅决定重新调整2006年必须通过检验并出示出口证明的水果蔬菜品种清单,
    
    新的公告规定向新加坡、日本和欧盟等市场出口的水果,如龙眼、榴连、荔枝、山竹、芒果、柚子、芦笋、姜、辣椒等必须通过农业技术厅的残留检验,才能授予出口证明书,向海关出示通关所用。
    
    素察称,向中国出口的水果蔬菜是通过湄公河河运从泰北的清莱府清盛港装船的,公告中没有明确必须通过残留检验,因此,可以认为凡向中国出口水果蔬菜的出口商不必向农业技术厅申请残留检验和向外贸厅申请出口证明书,这将使得向中国出口水果蔬菜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中国宣布取消338项商品进口许可,这是一件好事,这些可能不是清莱府过境贸易的大宗商品,如钢铁、建材等,但这将使得出口有增长的趋势,以上两份公告在4月30日开始实施。
    
    清莱府商会主席巴特那先生称,减少出口手续将促使向中国出口水果蔬菜进一步发展,如山竹、柚子和榴连等,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通过泰北出口到中国的数量仍然很少,龙眼干是泰北的主要农产品,每年出口到中国的金额巨大,但由于需要检验残留,使得成本上升,如果减轻出口商负担,减少出口程序和手续,这将促使出口额进一步提高,出口品种也将随之增加,相信外贸厅已经与中方谈妥,泰方取消残留检验,中方也愿意接受,并给予进口便利。
    
    清莱府清盛船务协会主席格素达女士称,泰出口商需要申请的出口许可共有三种,即向外贸厅申请出口许可、向农业技术厅申请残留检验和许可证以及向农业技术厅申请农产品检验证书,如需要残留检验的话,出口企业必须将样品送往清迈府的美洲大学检验,由于路途遥远,成本很高,时间很长,这是出口商所遇到的问题,如果不需要送样检验,这将方便出口,并减轻负担,这一定能推动出口进一步发展。
    
    2006年从清盛装船出口中国的泰国商品达60.3亿铢(约合1.77亿美元),其中属于中泰两国自由贸易协议项下的水果蔬菜只有龙眼干,出口额达15.5亿铢(约合4558万美元)。一直以来,泰出口商呼吁在清盛港安装检验设备,这样就不用送样到200公里以外的清迈府检验了,到今天仍没有安装有关设备,这使得出口商与农业技术厅经常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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