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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警方开展“打假行动” 破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09-19 大河网2650
核心提示:大河网讯2015年,公安部开展打假行动以来,林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相继破获假冒化肥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力
    大河网讯    2015年,公安部开展“打假行动”以来,林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相继破获假冒化肥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百姓的食品卫生安全。
 
    经过摸排,林州警方于近期摧毁了一生产毒豆芽作坊。林州市小菜园村村民魏某在自己搭建的作坊内使用豆芽速长剂和无根素生长豆芽,然后将生产的豆芽到市场销售。林州警方对魏某生产的豆芽进行了样本提取,并送到“洛阳市黎明化工研究院”进行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检测。经检验,魏某生产的豆芽中,检测出“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钠”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魏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嫌疑人郭某在林州市经营一家“郭风贤道口烧鸡老铺”,其明知肉制品护色剂中含有的亚硝酸钠有毒有害的情况下,在制作卤制品过程中仍滥用肉制品护色剂,该店的肉制品主要销售给林州市区居民。经林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猪头肉亚硝酸盐含量为80mg/kg/,鸡肉亚硝酸盐含量为16mg/kg。
 
    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林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认准食品检验合格证。(张攻关  程江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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