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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2015-09-15 中国食品安全报1020
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李黎 发自江苏 近日,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在泰州市召开,各直辖市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市局副局
   本报讯 记者李黎 发自江苏 近日,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在泰州市召开,各直辖市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市局副局长,餐饮监管处长,餐饮服务技术保障的机构与分管领导,省直管县的市场监管局分局长,食品科长等近60人参加会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樊路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监管处处长于坚强主持会议。
 
    据了解,本次座谈会是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餐饮监管职能划转基本到位的新形势下,召开的第一次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也是一次各地交流餐饮监管经验和做法、探讨创新工作思路的集体调研会,与会代表就当前江苏省餐饮监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积极研讨解决问题的对策。
 
    于坚强表示,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等一些新规定新要求,各地要组织监管人员加强对新法及相关规定的学习研究,对法律规定的各方职责、许可条件、监督管理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要深入理解,做好实施前的理论准备。认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同时,各地要形成具有监管工作特色的餐饮示范街、量化分级示范区、农村家宴示范乡村、“明厨亮灶”示范点等,总结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并逐步推广。
 
    樊路宏指出,全省共有餐饮行政许可证的经营主体208039家,多、小、散的特点十分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法治意识薄弱、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现象并存,各地要紧紧围绕“保食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在职能调整过程中坚守不发生重大源头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上半年,江苏省各地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50余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30起,罚没款合计214.42万元,吊销许可证1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这些案件的查处极大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了餐饮服务监管的权威性,保障了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樊路宏强调,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证合一”的改革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相关调研,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研究。各级监管部门要凝神聚力,加快推进监管职能调整到位。各地要按照总局“四有两责”要求,健全监管体系,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办法”,同时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加大全年工作任务完成力度。要增强推动各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积极作为,扎实推进落实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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