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关)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枣庄市市中区食药监局矿区所联合驻地党委.政府、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各类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晨检制度、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学校周边餐饮店,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清洁厨房”5个标准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学校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该所辖区内学校食堂达标持证率100%,学生小餐桌达标证持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