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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销售不合格肉类食用农产品 将入黑名单

   2015-08-14 沈阳晚报2050
核心提示:昨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加强流通环节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监管工作现场会,表示将对高风险肉类食用农产品从
    昨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加强流通环节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监管工作现场会,表示将对高风险肉类食用农产品从流通环节的源头批发市场进行监管。如果市场中出现贩卖不合格肉类产品的商户,将被录入监管黑名单,同时还将记录在信用违规系统上,向市民公示。
 
    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事肉类经营活动的批发、零售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入市经营。同时,肉类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应在其经营场地(摊位)显着位置公示相关经营制度、经营资质、经营者健康证明及所销售肉类食用农产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等。
 
    市食药监局食用农产品管理办公室宋学武处长提醒市民,尽量到正规的大型商场、市场内购买肉类食用农产品,除了在摊位查看上述证件外,还应向商贩索要购物凭证并留存。如肉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向消协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方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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