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 张睿 通讯员 徐晔)7月17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强化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即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为期3个月,将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14年7月1日后含铝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方面执行 《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超量添加的行为,对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惩重处。
据了解,《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5月由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发布,其中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产品,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这意味着,这3种产品已从食品添加剂序列中删除,一旦使用,以添加非食用物质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