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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探索推行散装食品“身份证”式监管

   2015-05-29 利川晚报2990
核心提示:晚报讯(通讯员 李浩然 祝治绪 蒋秀英)5月26日,记者在利川市元堡街上看到,一白酒经营户正在酒缸上张贴白酒基本信息标签。 今
     晚报讯(通讯员 李浩然 祝治绪 蒋秀英)5月26日,记者在利川市元堡街上看到,一白酒经营户正在酒缸上张贴白酒基本信息标签

    今年以来,为从根本上扫除散装食品监管“盲区”,利川市食药监局以散装白酒为试点,探索推行散装食品“身份证”式监管。

    4月以来,利川市食药监局强化散装白酒加工、销售、使用三环节的监管力度。为确保“身份证”式监管模式取得实效,该局还给白酒小作坊业主和白酒销售商定下规矩:小作坊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不得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含餐饮服务单位)要采购符合规定的白酒产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标明产品相关信息,做好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凡散装白酒销售者,必须制作白酒“身份标签”,内容包括:酒的来源情况(含厂名、厂址、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生产日期、酒的原料以及酒精度等信息。

    同时,提醒市民购买散装白酒时,仔细查看盛装容器是否贴有“身份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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