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食药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明厨亮灶、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5年开展试点工作,全区开展各业态的试点工作,并重点推进城区学校食堂、火锅连锁企业的“明厨亮灶”工作。
2016年逐步推广实施,基本完成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大型餐馆的“明厨亮灶”工作,其他业态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35%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7年加快推进实施,全区65%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8年,全区85%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9年,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食药监局采取三个主要原则:一是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二是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三是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确保“明厨亮灶”工作有序实施。(易洪卫)
2016年逐步推广实施,基本完成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大型餐馆的“明厨亮灶”工作,其他业态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35%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7年加快推进实施,全区65%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8年,全区85%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9年,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食药监局采取三个主要原则:一是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二是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三是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确保“明厨亮灶”工作有序实施。(易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