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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

   2015-05-18 中国甘肃网2800
核心提示:中国甘肃网5月18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通讯员 王胜利)日前,市食药监局制定印发了《食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将在校园周边(距离
     中国甘肃网5月18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通讯员 王胜利)日前,市食药监局制定印发了《食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将在校园周边(距离学校100米以内)摆摊设点制售食品等14种行为列为食品生产经营禁止性行为(即“负面清单”),对其实行严格管理

    据了解,首批《食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列出的禁止性行为主要包括:在生产环节,禁止企业出厂销售散装食醋、散装酱油和散装白酒;在食品流通环节,禁止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散装白酒、散装食醋和散装酱油,禁止小食杂店、便利店经营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禁止校园周边(距离学校100米以内)小食杂店、便利店、小超市等经营销售麻辣面制品等麻辣食品;在餐饮服务环节,禁止小型餐馆、快餐店(包括大排档)、小吃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制售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禁止KTV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娱乐场所制售现榨果蔬饮料等。为切实发挥“负面清单”明令禁止和警示引导的作用,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县(区)局以及乡(镇)食药监管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各个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负面清单”公示牌和“食品安全等级外置化”公示牌一并在店外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达到提醒消费者,接受社会监督的目的。对不遵守“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的,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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