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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食品安全法规将影响我国

   2006-04-1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4030
   今年1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特别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日本将于今年5月29日起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针对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明确设定了近5万个暂定标准。

    诸如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这样的国际新食品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技术门槛,将削弱我国一些优势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直接影响到"三农"问题。特别是像宁夏、青海等以农产品出口为主的落后地区,由于在信息收集、原料基地的管理技术、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的建立等方面比较欠缺,急需尽快采取措施应对发达国家新食品安全法规。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输日农产品的影响
 
    目前,宁夏出口日本的食品及农产品主要有枸杞、枸杞汁、速冻枸杞、荞麦、麻豌豆、辣椒粉、羊肠衣等。据统计,宁夏出口日本的枸杞干果占出口枸杞总量的50%至70%,速冻枸杞今年预计全部出口日本,枸杞汁今年对日出口数量预计占生产量的50%以上;荞麦出口量占全国出口量的10%左右,荞麦、麻豌豆90%以上出口日本,辣椒粉40%至50%出口日本。

    日本将要实施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以下简称“肯定列表制度”),对宁夏对日出口食品、农产品产区农民的收益影响较大。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处处长张金鼎说,从食品安全管理的角度看,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有其科学合理的一面,该制度将农业化学品危及食品安全的所有因素置于控制之下,成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该制度下的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水平明显高于日本现有的风险保护水平。而且,由于对每种产品制定的限量标准众多,常常超过200种农业化学品,增加了全面执行的难度,这给日本执法者在执行上留出了很大的随意性空间,从而可能对我国输日农产品构成潜在的歧视性威胁。

    其中具体表现为:第一,限量标准更为严格。中日农兽残限量标准比较除一律标准外,日本已经制定了“暂定标准”,而我国没有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共有492种33418项,涉及食品、农产品262种;对同一种产品,日本暂定限量指标严于我国现行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74种、247项。

    第二,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根据"肯定列表制度",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如:鲤鱼的残留限量由现在43项增到96项;猪肉由25项增到410项;大米由129项增到579项;茶叶由89项增到276项。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检测项目预计将增加数倍。

    第三,通关速度大大减慢。对输日食品,日官方均要求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卫生证书。货抵日本港口后,日方还要抽查检验,有的产品甚至是批批检验。"肯定列表制度"增加了如此多的检验项目,检验周期必然加长,导致通关速度减慢。

    第四,出口成本大幅增加。其中包括残留控制费用增加,残留检测费用增加,产品成本大幅增加等。

    第五,影响我对日出口食品、农产品产区农民的收益。“肯定列表制度”将会对我粮谷类、豆类、蔬菜类、水果类、坚果类、油糖茶作物类和畜禽及水产品等类产品出口日本造成严重影响。其中,涉及宁夏的食品和农产品主要有枸杞、枸杞汁、荞麦等,价值大约在800万美元。张金鼎分析,虽然从全国来看涉及宁夏的比重和金额都比较少,但对于宁夏农民来说意义非常大,特别是有些农产品主要是在宁夏贫困山区种植,一旦出口日本受阻将对贫困山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农、兽药残留控制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通过推行“公司+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我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农业生产方式以分散种养为主,仍是我国目前的国情,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控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对发达国家新食品安全法规面临诸多困难

    第一,在原料基地的管理和农、兽药残的监控方面存有困难。一些经济较发达省份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食品、农产品大部分出口到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经受了种种考验,因此,在原料基地的建立、管理和农、兽药残的监控方面处于领先水平。而一些落后地区近几年才开始针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实施了原料基地的备案管理制度,以宁夏为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已在各县市大力推广应用,但是在信息的收集、原料基地的管理技术和农、兽药残监控体系的建立、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等方面经验比较欠缺,存在着不足。

    第二,在检测技术方面存有困难。我国落后地区大都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近几年来,从政府到各个相关部门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与其他省份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落后地区在农、兽药残留的检测手段、检测能力及资金支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在长期的应对工作中加以提高,为今后农、兽药残留的监控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持。

    第三,出口企业的自检能力较为薄弱。近几年,虽然落后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的企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自检、自控能力依然较为薄弱,绝大部分企业仅仅能够检验水分、杂质、粒度等简单指标,仅有少数企业能够检测普通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标,至于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指标更是无法检测。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领导主观上没有意识到自检能力的提高,对提高产品质量、抢占国际市场、帮助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性;二是部分企业资金短缺,暂时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实验室。
 
来源:第一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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