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5年 第12号
【发布日期】:2015-03-06
【备 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3_7157.shtml
【发布文号】:2015年 第12号
【发布日期】:2015-03-06
【备 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3_7157.shtml
为加强我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4月6日前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纸质的形式反馈至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食品安全事关您的健康,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传真电话:0851-86894897
电子邮箱:gzspsc2014@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1316房间,邮编:550004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