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镇原县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节日期间,未发生食品和药品投诉举报案件,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县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
一是明确重点,强化责任。节日期间,县食安委办和食药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镇原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通过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督促落实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强化了食品药品市场规范。
二是集中整治,稳步推进。对全县“四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以农村市场、大中型超市(批发部)、农贸市场、承办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药店、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重点对粮、油、肉、蛋、酒等节日期间群众重点消费的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450人(次),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830户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6户次,停业整顿12户次,查缴销毁不合格食品520公斤、过期(假劣)药品168盒(瓶),查办“四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12起。
三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两节期间在孟坝镇举行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集中销毁活动。现场中对价值10多万元的麻辣小食品、卤制品等过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进行了公开销毁;现场向群众发送资料、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极大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认知度和辨识能力,有效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和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各部门也利用乡镇农贸集市、农村举办的红白喜事等加大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
四是严格预防,加强值守。两节期间,严格实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监测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保持12331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做到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迅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