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餐饮〔2014〕933号
【发布日期】 2014-11-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node4/node2425/node2429/userobject1ai42421.html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餐饮〔2014〕933号
【发布日期】 2014-11-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node4/node2425/node2429/userobject1ai42421.html
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上海市互联网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保障广大公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