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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食餐〔2014〕40号 )

   2014-03-18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7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苏食药监食餐〔2014〕40号【发布日期】 2014-03-13【生效日期】【效力】【
【发布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食药监食餐〔2014〕40号
【发布日期】 2014-03-1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jsfda.gov.cn/xxgk/xxgkml/201403/t20140314_624580.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3年,我省顺利完成了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的首次动态等级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现就深入推进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规范动态等级评定工作。经多方征求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2)。新表对大中型餐饮和小餐饮进行了分类,对原有检查项目进行了简化,对过去一些笼统的表述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提升了操作性和实用性。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尽快组织学习,全面实施,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2〕98号)中的附件1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即行废止。
 
  二、大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加大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健康消费意识,继续扩大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面。
 
  请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于2014年6月10日和12月5日前,将《2014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件3)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处,联系人:储文磊;电话:025~83273734,传真:025~83273738,邮箱:chuwl@jsfda.gov.cn。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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