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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公布肉类添加二氧化硫调查结果

   2010-04-23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810

    2010年4月20日,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公布一个专项食品调查结果:评估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的情况。在151个肉类样本中,4个牛肉样本检出二氧化硫,此属不得在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添加的防腐剂。

    中心发言人说,肉类样本于2月至3月于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抽取,当中包括牛肉、猪肉及羊肉。

    该4个牛肉样本检出的二氧化硫,含量介乎百万分之一百一十至百万分之三千九百。不合格牛肉样本分别于4个肉档抽取,而有关经营者均属初犯。

    发言人说:“为使肉类的色泽更鲜明,有个别贩商在肉类中违法添加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可溶于水,大部分会在清洗及烹煮过程中流失。按今次被检出的二氧化硫含量水平,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个别对这种防腐剂有过敏反应的人,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就不合格的样本,食物安全中心已作出跟进行动,包括再抽取样本化验及向有关贩商发出警告信。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售卖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鲜、冰鲜或冷藏肉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食物环境卫生署会按“违例记分制”对有关的新鲜粮食店牌照记下指定的违例分数,亦会对屡犯者实施暂时吊销或取消牌照的处分。违例者如属公众街市档户,本署亦可按机制终止该摊档的租约。

    发言人提醒业界要遵守法例规定,不可在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使用二氧化硫。

    他续说:“中心会继续密切监察过往曾出售含二氧化硫肉类的店铺及作突击巡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例。如有足够证据,当局会提出检控,并按‘违例记分制’作出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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