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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一期)

2026-05-29 16:58IP属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通2450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保健类食品问题整治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执法手段,严厉打击保健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引导保健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知法守法,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养生馆涉嫌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组织老年人开展“讲解健康知识”活动。通过免费发放鸡蛋、面条、盐等作为“礼品”吸引老年人,在店内销售保健食品氨基葡萄糖硫酸软骨素钙片时宣传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生活超市未按规定销售保健食品案
 
  当事人在超市内经营的“劲酒”、“东鹏特饮”等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且未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和专门消费提示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2026年5月,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超市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发布广告宣传七色糙米具有“控糖抗饿”功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3月,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案例四: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购物超市未按规定销售保健食品案
 
  当事人在超市内经营的“红牛”、“东鹏特饮”等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且未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和专门消费提示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2026年4月底,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5月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目前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中。
 
  供稿:市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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