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一点,美食速达,网络餐饮早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便捷就餐的重要选择,舌尖上的安全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宝坻区市场监管局系统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行业突出问题,精准排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发布2026年度第一期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坚守法律底线,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放心点餐。
案例一 宝坻区某快餐店库房内非食品与食品混放,冷藏柜内存放需冷冻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管理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库房内非食品与食品混放,冷藏柜内存放需冷冻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管理。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案例评析:餐饮服务无小事,按照相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是每一位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职责所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将库房内非食品与食品进行混放,容易造成食材交叉污染,持续影响食材安全。利用冷藏柜内存放冷冻食品温度不达标,极易滋生细菌,造成食材变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未按五专管理食品添加剂也暴露了部分餐饮从业者法律意识的淡薄。在此提醒餐饮从业者,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操作流程规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案例二 宝坻区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公示健康证,且无法提供;查验猪肉的进货票据,当场无法提供;冰箱中应覆膜的食材没有覆膜;冰柜内部脏乱。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案例评析: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无有效健康证明可能增加食源性疾病传播风险。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则是给不法分子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留下了可乘之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给细菌滋生创造了机会,以上种种都体现了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淡化。本案中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彰显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同时也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自查,定期对员工开展内部培训,铸牢食品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