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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说“食”事|南通: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典型案例

2026-04-02 11:01IP属地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2210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三大攻坚行动之一。今年以来,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南通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各地迅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持续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力度,严查重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首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也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一: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安某美食店涉嫌无证经营食品案
 
  2026年2月2日,根据线索交办,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海安某美食店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经营者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传的经营资质信息核验,发现当事人在平台中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通过PS手段伪造该证件,并在京东、美团、淘宝闪购等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伪造经营资质信息后,开设“某猪脚饭”店铺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安市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2月10日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目前,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平台对该店铺进行关停处理。同时因当事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涉嫌犯罪,2026年3月25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将案源线索移送至海安市公安局。
 
  案例二: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烧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案
 
  2026年1月26日,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烧烤店执法检查中发现,其经营场所的烤炉旁、货架上摆放的已开瓶使用过的飘香红油、酿造酱油、鲜露风味调味汁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陈述上述三种食品原料均用于加工制作烤湄公鱼,且在超过保质期后仍用于加工使用。经查,当事人除堂食外,还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相关菜品订单43笔,合计交易金额4048元。同日,如皋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案涉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一条第九项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目前案件已基本调查终结,如皋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该网络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服务部网络销售以假充真的热加工肉制品案
 
  2026年1月5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某餐饮服务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一款菜品“骨肉相连”,食品详情页标注“主料:猪骨肉”。经查,该食品的原材料为预包装食品,“品名:骨肉相连、配料:鸡肉、饮用水、鸭胸软骨、植物油、鸡肉腌肉料”。当事人销售的“骨肉相连”实际成分为鸡肉,对外宣称为猪骨肉,存在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当事人网络销售的热加工肉制品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2026年2月2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更正平台内容。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商家无证经营、食品不安全、环境不卫生、线上宣传与线下实际不符等问题,及时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举报。让我们共同参与,以全民监督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供稿:王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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