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要求和省食安委工作部署,日前,辽宁省食安办召开会议,部署推进落实。会议解读了省食安委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讲解了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及企业端功能,通报了前期全省工作进展。
会议指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员工等内部知情人积极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推动经营者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对隐蔽性风险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广泛宣传发动,试点推进铺开,开展监督检查,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踊跃报告内部风险隐患。
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市、沈抚示范区食安办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