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卫计委发布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

2015-01-01 12:59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BGP3830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  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番茄籽油、枇杷叶、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叶、竹叶黄酮、燕麦β-葡聚糖、清酒乳杆菌、产丙酸丙酸杆菌为新食品原料;调整原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批准低聚木糖的来源、食用量和生产工艺要求。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9日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