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季度对全区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工业生产资料、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以及商品条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612家企业的818批次产品,合格506家68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83.5%。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自治区局已责成相关盟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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