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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环节食醋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

2014-10-09 09:38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宽带7030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 第27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食醋产品的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食醋监督抽检152批次,涉及116家生产企业,检验项目有:总酸、不挥发酸、游离矿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经检验,符合检验标准要求产品143批次,合格率为94.1%。不合格产品9批,不合格项目为:总酸、不挥发酸、苯甲酸、糖精钠、甜蜜素。
 
  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醋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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