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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纳米比亚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88号)

2014-08-13 17:10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宽带2530质检总局
   鉴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认可纳米比亚兽医警戒围栏(Veterinary Cordon Fence,VCF)以南地区为非免疫口蹄疫地区,根据我国对纳米比亚口蹄疫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对纳米比亚Otjozondjupa、Omaheke、Khomas、Erongo、Hardap、 Karas等6个省,以及Kunene和 Oshikoto省获得OIE认可的南部地区(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禁令。
  质检总局农业部2007年939号公告中针对纳米比亚上述地区的禁令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4年8月7日
  附件
  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
14-28-40-67-563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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