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辽宁加快推进渔船“木改钢”,对老旧渔船加快淘汰更新、升级渔船通导、救生、消防等设施设备、完善渔船智能化监管系统。“木改钢”启动以来,申请更新改造渔船数比过去5年之和还多1122艘。
据悉,推进渔船“木改钢”,既是从源头化解渔船安全隐患、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渔业安全治理由事后应急处置向事前源头预防转变的关键抓手。辽宁省、市、县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木改钢”工作专班;出台《全省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和减船转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路径,强化政策统筹,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高效运转体系。
同时,辽宁加大渔船“木改钢”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在财政补贴方面,对实施更新改造的渔船给予最高达总造价30%的补贴,同步配套落实减船转产补贴、就业奖励、公益岗位帮扶等多项扶持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17家银行机构积极推出专属金融信贷产品,期限最长可达20年。省、市两级同步出台贴息贴费配套政策,着力破解渔民贷款难的现实瓶颈。目前全省已累计发放“木改钢”贷款5.4亿元。
此外,针对“木改钢”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将审批环节由13个精简至6个,同步精简申报材料,明确凡是可通过政务服务系统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整体办理时限较国家要求压缩50%以上。针对船舶检验、设计力量不足的短板,推行设计单位检查结果互认机制,积极引进省外船舶设计企业入辽开展业务,累计吸引省外28家船舶设计单位,全省设计单位总量达到34家。同步组建辽宁省渔业船舶审图技术交流中心,引入5家第三方船检服务机构,分3批发布19套标准船型,供渔民自主自愿选用。针对渔民对新船、新设备操作不熟悉的现实顾虑,在沿海6市设立了28个培训点,分批次开展“木改钢”新船实操培训,已累计开展培训44期、培训3897人次。(作者 刘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