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裕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芸豆左旋肉碱黑咖啡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裕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芸豆左旋肉碱黑咖啡(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595930981ZX),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经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白芸豆左旋肉碱黑咖啡【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等相关规定,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安徽中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徽谯兴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荔枝汁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中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徽谯兴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荔枝汁(抽样单编号为GBJ25000000004034596ZX),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生产环节。安徽中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等相关规定,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2.经营环节。安徽谯兴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荔枝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阜阳金厨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梅菜扣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阜阳金厨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梅菜扣肉(抽样单编号为GJC25000000003958984ZX),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经检验【日落黄、诱惑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梅菜扣肉【日落黄、诱惑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等相关规定,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