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方案,推动提升示范区创建实效,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ljyg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编100088)。信封上请注明“《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