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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2023-09-28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6220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9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16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何生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水泉麒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盆湾泉包装饮用水和白云参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清远市乐卖特投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食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橄榄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门市沙仔尾新兴凉果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广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肉松夹心吐司,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江门市沙仔尾新兴凉果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恒峰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卷面包(红豆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惠州市欧豪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市南山区陈木围冰鲜鱼店销售的黄立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三乡购物中心销售的新鲜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湛江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沙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阳江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江城东门南路分公司销售的紫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湛江开发区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佛山禅城魁奇路分公司销售的龙牙百合(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顺德区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惠州欣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中山市金盛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将军分店销售的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清远市清城区恒信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海天山庄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每日果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清远市清城区易发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安区丽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棠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汕头市潮阳区金浦乐旺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普宁市东兴食品厂生产的嘉应子,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佛山市禅城区金源馨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巴马正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巴马藏泉天然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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