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2期)

   2023-08-31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650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0大类食品共2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微生物不合格、农药残留不合格、质量指标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海口龙华兴佳隆贸易行销售的标称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瓜干(生产日期:2023-03-01,规格型号:158克/袋),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海南旺豪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茂香脆椰子块(生产日期:2023-03-10,规格型号:120克(独立小包装)/袋),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加来农贸市场陈小萍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临高调楼通果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海口美兰曾德高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海口美兰卢日华豆芽摊销售的黑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昌江十月田爱华菜摊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海南宸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甜椒,检验项目噻虫胺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海南宸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海口秀英鸿涛蔬菜批发店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仁恒里店销售的山药,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琼海大路新万客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浦澳斯卡一级大豆油(生产日期:2022-10-18,规格型号:5升/瓶),检验项目酸价(KOH)不符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石花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委托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