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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10期总第129期)

   2021-10-15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69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近期,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了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食糖,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罐头,方便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等食品共306批次。经检验,合格297批次,不合格9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范围覆盖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县共14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验机构为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贺州市平桂区好惠佳生活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散黄花菜”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5月9日),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结果:0.51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限量0.2g/kg。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贺州市平桂区好惠佳生活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桂江茗绿茶”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1月28日),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检测结果:0.27m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限量0.05mg/kg。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平桂区黄田金芸百货商店销售的“昭平绿茶”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4月12日),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检测结果:0.13m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限量0.05mg/kg。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四)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时代购物中心销售的“泥鳅”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7月28日),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1012μ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限量100μg/kg。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五)富川生玲肉食品商店销售的“泥鳅”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7月29日),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145μ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限量100μg/kg。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六)钟山县回龙镇阿英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8月1日),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检测结果:0.28g/100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限量0.25g/100g。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七)钟山县新叶调味品店销售的“油炸腐竹”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8月10日),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结果:0.6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八)钟山县钟记日杂店销售的“油炸腐竹”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8月8日),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结果:0.9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九)钟山县定胜饮食店销售的“油条”样品(生产日期:2021年8月12日),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301m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限量100mg/kg。检验机构: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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