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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2期)

   2019-11-12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030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饼干16类食品5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薯类及膨化食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31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237批次,不合格6批次。糕点65批次,调味品1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53批次,肉制品20批次,乳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豆制品19批次,速冻食品18批次,饼干2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淳化盛鼎佰益超市销售的标称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喜春堂牌400g/袋老襄阳手工锅巴(麻辣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104,1.4×104,2.6×104,1.9×104,1.9×104,单位为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单位为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东门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宝鸡市欣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圣牌280克/袋秦圣擀面皮(陕西风味凉皮),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0×105,1.1×105,2.5×102,1.3×105,5.1×104,单位为CFU/g,标准值为n=5,c=2,m=104, M=105,单位为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东门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秦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920克/袋刘一泡羊肉泡·经济四袋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105,3.1×105,2.1×105,2.1×105,2.7×105,单位为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单位为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标称彬州鸣玉池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鸣玉池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8,0,0,0,0 ,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标称汉阴县龙寨沟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8.9L/桶其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7,0,0,16,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标称安康市今安康饮用水厂生产的18.9L/桶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7,29,0,0,17,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标称陕西泾阳恒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L/桶雨欣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25,0,0,12,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标称陕西泾阳恒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7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0,1,0,0,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标称柞水县秦巴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秦巴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42,15,43,20,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冻牛蛙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56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1.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关正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冻黄菇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37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2.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西乡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金刚烷胺检出值为104μg/kg。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3.西乡县利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938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2×103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4.南郑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48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5.华阴市惠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563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81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86μg/kg,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宝鸡、咸阳、安康、西咸新区、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咸阳、西安、安康、西咸新区、商洛、汉中、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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