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关于征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果蔬罐头》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产罐头》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2019-07-17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4820
核心提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指导,为完善罐头行业绿色标准体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指导,为完善罐头行业绿色标准体系,促进行业升级,在行业内推广宣传绿色制造,引导企业在绿色生产方面进行改进升级,有效促进我国罐头产品质量的提升,塑造绿色品牌,实现绿色制造。中国罐头工业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正在积极推进《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果蔬罐头》(计划号:2019-0118T-QB)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产罐头》(计划号:2019-0119T-QB)两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为使两项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与适用性,客观反映国内罐头行业技术水平,现在行业内征集标准起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具体说明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大中型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在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企业限定为列名1人);
 
  3、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该领域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参与原则: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有意愿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请填写申请表于8月30日前返回至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晁曦 15010420391
 
  邮箱:cn_ccfia@163.com
 
  附件:参加标准制修订申请表。doc(一项标准一个申请表)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2019年7月12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