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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2019年夏粮产量数据的公告

   2019-07-14 国家统计局4140
核心提示:  根据对全国25个夏粮生产省(区、市)的调查,2019年全国夏粮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总产量如下:  一、全国夏粮播种面积
  根据对全国25个夏粮生产省(区、市)的调查,2019年全国夏粮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总产量如下:
 
  一、全国夏粮播种面积26354千公顷(39531万亩),比2018年减少348.9千公顷(523.3万亩),下降1.3%。其中夏收谷物播种面积23414千公顷(35120万亩),比2018年减少433.5千公顷(650.2万亩),下降1.8%;谷物中小麦播种面积22984千公顷(34477万亩),比2018年减少418.7千公顷(628.1万亩),下降1.8%。
 
  二、全国夏粮单位面积产量5378.3公斤/公顷(358.6公斤/亩),比2018年增加180.0公斤/公顷(12.0公斤/亩),增长3.5%。其中夏收谷物单位面积产量5658.3公斤/公顷(377.2公斤/亩),比2018年增加212.2公斤/公顷(14.1公斤/亩),增长3.9%;谷物中小麦单位面积产量5702.2公斤/公顷(380.1公斤/亩),比2018年增加216.0公斤/公顷(14.4公斤/亩),增长3.9%。
 
  三、全国夏粮总产量14174万吨(2835亿斤),比2018年增加293.1万吨(58.6亿斤),增长2.1%。其中夏收谷物产量13248万吨(2650亿斤),比2018年增加260.8万吨(52.2亿斤),增长2.0%;谷物中小麦产量13106万吨(2621亿斤),比2018年增加266.7万吨(53.3亿斤),增长2.1%。
 
  国家统计局
 
  2019年7月13日
  2019年各地区夏粮产量

图片1

  注:

  1、甘肃、宁夏、新疆部分地区小麦收获尚未完成,3省区的数据为预计数。

  2、因计算机自动进位原因,分省合计数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关于夏粮产量调查的说明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夏粮产量数据,由夏粮主产区开展以省为总体抽样调查和非主产区重点调查两种调查方式得出。
 
  (一)统计口径
 
  夏粮包括夏收的谷物、豆类和薯类。其中夏收谷物主要包括小麦、大麦、燕麦、荞麦等;夏收豆类主要包括蚕豆、豌豆等;夏收薯类包括马铃薯和甘薯。
 
  (二)调查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7个省(区、市)的夏粮产量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组织在抽中的400多个国家调查县(市)开展抽样调查和实割实测调查,得出夏粮产量。
 
  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8个省(区、市)的夏粮产量数据由各有关调查总队根据重点调查测算得出。
 
  (三)调查样本
 
  夏粮产量抽样调查由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组成。
 
  夏粮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在国家调查县(市)进行。全国共抽取6000多个样本村,每个样本村抽取3个面积约60亩的样方地块。在调查时节,对样方地块内及其压盖的所有自然地块开展调查,各有关省级调查总队根据调查基础数据推算得出省级夏粮播种面积。
 
  夏粮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在国家调查县(市)抽取的面积调查地块中进行,全国共抽取近4000个测产样本点、10000多个测产地块,每个测产地块中再按照要求抽选3-5个10平方尺的小样方,通过对样方内小麦进行实割实测,推算得出全省小麦平均单产水平。
 
  (四)测产方法
 
  小麦产量实割实测是指基层调查员在小麦收获前,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对小麦种植地块进行逐块踏田估产、排队,抽取一定数量调查地块做出标记,在收割期时由各县级调查队员或者辅助调查员对抽中地块进行放样、实际割取样本,再通过脱粒、晾晒、测水杂和称重等环节测算地块单产。省级调查总队根据各抽中地块数据推算全省平均单产。
 
  夏粮产量数据是以抽样调查的播种面积与单产相乘得出。
 
  (五)其他
 
  甘肃、宁夏、新疆部分地区由于春小麦成熟较晚,目前夏粮数据为初步预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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