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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13批)

   2018-12-1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5370
核心提示:  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7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
   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7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测工作方案》,抽检了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等5类3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糖果制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方便食品16批次;罐头69批次;速冻食品9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天津市金芦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站稻长粒香米”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的样品名称“小站稻长粒香米”非标准规定名称;等级“大米一级”未按标准规定的质量等级标注。不符合GB/T1354-2009《大米》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亨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黑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的净含量字符高度实测3.02mm;生产日期为加贴的方式标示;营养成分表中标示的膳食纤维,未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醒目标示。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三)天津普天童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巧克力牛奶(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的外文“AGREEABLE TO TASTE Best Quality Guarantee”无对应中文;标示的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和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未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四)天津雅钰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黑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强制标示内容产品标准代号、保质期及营养成分表数字高度实测1.60mm;标示的外文“CHOCO”大于相应的汉字。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五)天津雅钰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醇香巧克力(代可可脂风味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强制标示内容产品标准代号、保质期及营养成分表数字高度实测1.60mm;标示的外文“CHOCO”大于相应的汉字。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六)天津市同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代可可脂)”标签不合格(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营养成分表数字高度实测1.40mm;标示外文“fresh”、“hot”无对应中文;标示食品真实属性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未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七)天津天一信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信鴿王(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使消费者误解性的文字“鲜”介绍食品。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八)天津市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心情(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强制标示内容生产许可证编号数字及产品标准代号数字高度实测1.20mm、营养成分表数字高度实测0.90mm;配料表中“精致砂糖”未标示具体名称。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九)天津市芙烈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芙列浓小情人牛奶夹心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净含量字高实测3.40mm;外文“CHOCOLATE”大于相应的汉字;标示的“不添加香精,不添加防腐剂”,未对所有声称涉及的GB2760-2014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定量标示;营养成分表表题有误。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十)天津奥润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色巧克力(代可可脂)”标签不合格(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营养成分表字高实测1.2mm;标示外文“chocolate”大于相应汉字。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十一)帝高(天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脂巧克力(可可)(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保质期数字高度实测1.50mm;未标示反应食品真实属性专用名称。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十二)天津搏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心巧克力(代可可脂)”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XO及图案”含有使消费者误解的文字及图形介绍食品;食品添加剂项标示内容有误;生产日期为加贴的方式标示。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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