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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50期)

   2018-08-30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52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品、肉制品、禽类及副产品、其他调味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牛肉及副产品、水产加工品、瓶/桶装饮用水、藻类制品、蔬菜10类食品共49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9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水产品129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14批次,全部合格;禽类及副产品103批次,全部合格;其他调味料3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9批次,全部合格;牛肉及副产品2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加工品19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装饮用水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藻类制品13批次,全部合格;蔬菜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帕米尔天泉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德龙名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经营的冰山来客天然冰川矿泉水,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经检测实测值为0.013 mg/L,标准值规定应小于0.01 mg/L。检验机构为谱尼  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标称北京万寿康健商贸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尚品元超市经营的油麦菜氟虫腈不合格、韭菜腐霉利不合格。经检测,油麦菜中氟虫腈实测值为0.17 mg/kg,标准值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韭菜中腐霉利实测值为1.54 mg/kg,标准值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检验机构均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标称保定市冠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兴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芝麻花生酱(经河北省食药局核查该样品为假冒),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经检测实测值为0.961 mg/kg,标准值规定限量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标称福顺肉类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垡头分公司经营的牛腱子,不合格项目为克伦特罗,经检测实测值为0.671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涉及外埠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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