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8-08-22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790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20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水果制
   本期公布20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蜂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饼干、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合格样品19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8批次,分别为:
 
  1.饮料4批次,吕梁市离石区美佳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年7月1日,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85,n3=0,n4=0,n5=0CFU/250mL,标准规定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孝义市丽锦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丽锦山泉(规格型号350ml/瓶)和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5L/桶),生产日期2018年6月6日的瓶装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6mg/L,标准规定≤0.01mg/L;生产日期2018年6月25日的桶装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0.019mg/L,标准规定≤0.01mg/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孝义市佳乐源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18年7月9日,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n1=0,n2=0,n3=0,n4=0,n5=1CFU/250mL,标准规定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调味品1批次,运城市晨琪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抽(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18年5月22日,菌落总数检出值1.3×105CFU/mL,标准规定≤30000CFU/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其他餐饮食品(粉条)3批次,大同市紫泥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粉条,购进日期2018年3月1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50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200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大同市蓝孔雀餐饮有限公司永泰南路分公司购进的手擀粉,购进日期2018年3月1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402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200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大同市南郊区白孔雀食景村购进的手擀粉,购进日期2018年3月1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80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200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合格样品196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0项指标。
 
  2.调味品3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5项指标。
 
  3.饮料1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2项指标。
 
  4.酒类1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5.乳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7项指标。
 
  6.糕点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0项指标。
 
  8.豆制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2项指标。
 
  9.炒货及坚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10.蔬菜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9项指标。
 
  11.蛋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9项指标。
 
  12.速冻食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添加剂等7项指标。
 
  13.水果制品2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14.方便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1项指标。
 
  15.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16.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17.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7项指标。
 
  18.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19.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1项指标。
 
  20.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8项指标。
 
  21.茶叶及相关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6项指标。
 
  22.糖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8项指标。
 
  23.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剂等15项指标。
 
  24.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7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溴酸盐
 
  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L。饮用水中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一是生产工艺不达标,消毒时过量使用臭氧;二是出厂把关不严。
 
  4、铝的残留量
 
  铝的残留量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所致。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