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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25期端午节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8-06-15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580
核心提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018年度端午节令食品(绿豆糕、粽子)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018年度端午节令食品(绿豆糕、粽子)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80批次糕点样品。其中,绿豆糕65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4批次;粽子15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永润超市上派店经销的合肥登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葡萄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4/1),霉菌检出值为21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巢湖市快乐购物超市二店经销的巢湖市皖康食品厂生产的皖康食品(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18/4/29),霉菌检出值为28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巢湖市福运来生活超市经销的合肥登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肉松)(生产日期/批号:2018/3/16),霉菌检出值为24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巢湖市南翔食品店三分店经销的无锡市稻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棒(生产日期/批号:2018/4/24),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13000,12000,11000,12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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