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30期)

   2018-06-0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41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糖果、巧克力制品、糕点及面包、冷冻饮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糖果、巧克力制品、糕点及面包、冷冻饮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发酵乳、饮料、蜜饯果脯、水果制品、灭菌/巴氏杀菌乳、其他乳粉、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13类食品共14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4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总体情况:
 
  糖果、巧克力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糕点及面包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冷冻饮品6批次,全部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10批次,全部合格;发酵乳22批次,全部合格;饮料21批次,全部合格;蜜饯果脯16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灭菌/巴氏乳15批次,全部合格;其他乳粉5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标称北京蜂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蜂产品加工厂生产,北京蜂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纯鲜荷花粉,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经检测实测值为1200 CFU/g,标准值规定为200 CFU/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称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果园店经营的酥皮奶昔,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经检测实测值为6.2×104 CFU/g;1.6×104 CFU/g;8.2×102CFU/g;5.2×104 CFU/g;4.3×105 CFU/g,标准值规定为n=5, c=2, m=10000 CFU/g, M=100000 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