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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期)

   2018-01-24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850
核心提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0号),涉及我省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0号),涉及我省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天猫谭氏食品旗舰(经营者为广州市谭山蜂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谭山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蜜(抽样单编号:GC17000435587,规格型号:430g/瓶,生产日期:2017-08-03)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5档)销售的菠菜(抽样单编号:GC17000446139,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08-24)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一)广州市谭山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荔枝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广州市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广州市谭山蜂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5.5元;2.罚款60000元;3.没收不合格“荔枝蜜”(生产日期:2017-08-03)4瓶。(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从食药监大队食罚〔2017〕018号)
 
  (二)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5档)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菠菜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有索证索票和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5档)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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